学院职责

直属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

作者:浏览:时间:2010-09-02

1、认真组织支部委员、党员和非党员教师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学习、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各项决议,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、负责起草、制订直属支部的工作计划和重大问题的决议草案,并提请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,适时建议召开并主持直属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。

3、组织开展本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,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。

4、负责本部门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,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。

5、参与本部门工作计划、任务安排、人员调配、职称评定等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定,并给予制度上的保证和组织上的监督。

6、协调党、政、工、团的关系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发挥直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7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党组织立项活动,组织党员同志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调研,加强党员同志的实践锻炼。

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- 马克思主义学院  地址: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

院长电话:86908055办公电话:86908198邮编:1300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