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学校党委和主管书记领导下,主持并负责本部门的教学、科研和日常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及学校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文件,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。
2、负责规划和制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师资培养、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本部门教师及教辅人员的聘用、推荐、考核、晋级、奖惩、培训等相关工作。
4、组织审查本部门教研、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教研科研成果的鉴定,监督教科研经费的使用。
5、负责本部门各项教学与办公经费的分配及使用。
6、负责本部门卫生、安全等综合治理工作。